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也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 A 类建设高校。学校于 1960 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 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 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 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 年更名,2007 年起实现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入选国家 “世界一流学科” 建设学科,多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成绩优异,多个学科跻身 ESI 全球排名前列,拥有丰富的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本科专业涵盖多学科领域。
根据相关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 2024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4 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具体依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报考人数确定)。
三、招生专业
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本校学科优势特色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要求,开放 “世界一流学科” 建设学科专业、科教融合拔尖班、产教融合拔尖班、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具体设置如下:
● 科教融合拔尖班项目: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自 2018 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2023 年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联合培养模式为学生单独编班,在两校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与大纲。联合培养学生中,择优选拔不低于 30% 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 产教融合拔尖班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培养]
○ 通信工程(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软件工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信息安全(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实验班,实行 “双师引导 + 产教融合” 培养体系,双导师制(学业导师为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企业导师为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设立 “一流专业 + 校企共建” 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教学方案,共建实习基地,提供不少于两个月实习机会,采用 “科教协同 + 国际交流” 训练体系,制定 “以生为本 + 政策护航” 服务体系,择优选拔不低于 30% 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 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项目:2024 年起开设人工智能 + 大气科学、金融工程 + 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 环境工程 3 个双学位专业。双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具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等特点。
四、报名条件
具有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
1. 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 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 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具体排名要求: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培育学校及南信大优质合作示范中学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 60%(含)。
a. 南信大优质合作联动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 30%(含)。
b. 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 20%(含)。
c. 其他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 5%(含)。
4. 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五、报名办法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5 月 10 日(5 月 10 日 23:50 报名系统关闭)。
2.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 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后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 “填报志愿 — 下载申请表 — 上传申请表”。
a. 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 “填报志愿 — 附加材料 — 身份证”。
b. 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学科特长类、思想品行类和创新技能类条件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网络上传路径 “填报志愿 — 附加材料 — 证明材料”。
3. 备注:满足学业优秀类条件的附加材料无须上传,高中阶段期末或模考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网上提交。考生务必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要求者,报名无效。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 5 月 31 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按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 60 元 / 生,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材料真实性。中学和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前在本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面试,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 考核安排:考核时间初定于 6 月 15 日至 16 日。考核形式为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 确定入选名单: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 5 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于 6 月 22 日前在本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 优录政策: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七、录取办法
1. 取得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 “综合评价招生” 专栏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本校招生简章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 学校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择优录取。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各项折合成绩之和保留全部小数:[具体计算方法应在官网招生简章中有详细公式,此处可补充完整或注明查看官网]
3. 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以上规则排序后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 学校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 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 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考核面试遵循 “五随机” 原则,即 “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投诉与举报。
3. 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不实材料。如有虚报、伪造、变造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考生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违规考生,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成绩及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
●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 咨询电话:025 - 58181818;025 - 58731378
● 南信大 2024 年综合评价咨询 QQ 群:1 群:748656942 ;2 群:830860267;3 群:920703513;4 群:655157052(加入其中 1 个群即可,请勿重复加入)
十、举报方式
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
十一、其它
1.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
3. 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4. 本简章依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若与上级文件相悖,按上级文件执行;若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调整,本校也将相应调整。
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及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本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 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为维护自身权益,考生请勿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