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
科创和人文类特长生 10 人:科创机器人类 2 人
科创作品类 3 人
文学创作类 3 人
英语口语表达类 2 人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 2024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爱党爱国,志向远大,品行端正,尊敬师长,自立自强。
无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专业特长表现: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初中阶段所获奖项须与报名项目相符且达到我校组织的相关专项测试合格等级(含)以上:科创和人文类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 1):获得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获得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或市长提名奖。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4 月 12 日 - 17 日 (上午 8:00 - 11:00,下午 14:00 - 17:00)。
报名地点:江苏省兴化中学招生办(兴化中学励精楼三楼 306 室)
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九年级(初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相关比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参加比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照片两张;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A4 纸另附,证明材料必须有班主任、科任老师、2 名同学证明,由就读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2024 年江苏省兴化中学拟招收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 3,需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2024 年兴化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申报及培养承诺书》(见附件 5);
家长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表(到江苏省兴化中学招生办填写);
身份证复印件(A4 纸复印)。
特别提醒:每个考生只能报考 1 所学校 1 个特长项目。
咨询电话:0523 - 83217000
吕老师:18136926540
解老师:15252682228
五、资格审查、公示及发放准考证
4 月 17 日前,江苏省兴化中学招生办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 月 19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表、获奖证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上报兴化市教育局审核;
4 月 22 日前,兴化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 5 个工作日;
5 月 10 日前学校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2024 年江苏省兴化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准考证》。
六、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
考生须携带《2024 年江苏省兴化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专项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江苏省兴化中学组织的特长生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 5 月 12 日,考生提前 20 分钟至指定地点候考
测试地点:江苏省兴化中学
测试形式和要求:根据泰州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特长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达到 90 分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有关要求的考生为特长测试合格考生。科创人文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形式和赋分:科创机器人类:总时间 120 分钟,其中编程和调试 90 分钟后机器人封存;成绩测试 30 分钟,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由考点统一准备电脑、实物机器人、测试地图纸供评委现场指定。
科创作品类:现场创作 / 制作 / 设计(所需材料自备,半成品、已焊接电路板、黑盒机构不得带入试场,只可带电子零件、传感器模块、开源主板、工具、电脑等可以采购的制作材料),时间 120 分钟,总分 100 分;作品创意陈述,时间 10 分钟,总分 50 分。两项相加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
文学创作类:现场写作,时间 60 分钟,总分 150 分,90 分合格。
英语口语表达类:现场演讲,3 分钟,总分 100 分;现场问答,回答评委 5 个问题,总分 50 分。两项相加满分 150 分,90 分合格。
七、成绩公示及协议签订
江苏省兴化中学将特长生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上报兴化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兴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考生所在班级同时公示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校通知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及家长到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程序及办法
1. 考生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结束后,特长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未在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以后批次的录取。
2. 中考文化成绩要求:科创和人文类考生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中考录取统招线下 20 分(含)以内;
3. 泰州市招办依据江苏省兴化中学招生计划,对中考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且填报中考特长生志愿的考生,按照 “中考文化 + 特长生专项测试” 成绩总分,按类别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成绩总分相同,按专项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录取;如专项测试成绩再相同,采取 “同分跟进” 的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4. 凡经特长生途径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要服从学校科创类、体育艺术类项目的相关训练、比赛、演出等安排。特长生经我校录取后,不得违反培养协议要求变更培养方向,否则将报泰州市教育局,按照相关协议,依据中考原始总分及中考志愿作转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