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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32万元作为参考标准(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36.11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经协商,确认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32万元作为参考标准(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36.11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经协商,确认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050万元。

2、32万元作为参考标准,确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36.112万元。各项估价依据充分,参数取值合理,估价结果客观可靠。经协商,确认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050万元。

3、标的股权转让前乙方持有标的公司35%的股权;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乙方向甲方转让的股权为35%。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权转让对价款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3.本次交易范围: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为标的股权。

第二条 交易基础

甲乙双方及其股东已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32万元作为参考标准(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36.112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5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拾万元整。

第四条 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变更工商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由甲、各方同意,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对价款735万元。乙方收到股权对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协助丙方完成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交割手续,待完成工商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对价款315万元。

2.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将全部应付股权转让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完付款义务后,乙方不得再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事宜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税费

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税费由各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同时成就时生效:

1)本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

2)乙方提供标的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本协议部分条款的失效或无法履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3.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4.本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2)下列情形发生时,任一方可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并于通知中载明解除生效日期:

①其他各方中任一方的陈述或保证做出时即存在重大不真实或重大遗漏;

②其他各方中任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6.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7.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或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因甲方原因逾期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的首笔股权转让对价款735万元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应按首笔股权转让对价款735万元为基数,按5?(万分之五)/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其超过2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甲方在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之约定如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对价款(315万元)的,需按5?(万分之五)/天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迟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或其他方式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的,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7日)仍未履行的,乙方应自收到催告后的第8日起,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即735万)为基数,按5?(万分之五)/天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直至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甲方已完全了解乙方为协助丙方融资工作已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且已按该合同约定将该标的股权办理了质押,于此,乙方因前述事项导致标的股权无法或迟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4.本合同约定的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至甲方名下后,甲方应积极促使《股权质押合同》、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为了实现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本协议一方对其他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9万元。该次股权转让后,南京友智持有慧网电力65%的股权。南京友智于2022年10月将其持有的慧网电力65%股权以1,950万元转让给江苏宝馨智慧能源,该次股权转让后,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持有慧网电力6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宝馨智慧能源将持有慧网电力100%股权,慧网电力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慧网电力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七、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陈东先生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8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已于2022年9月10日另行预披露,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0日、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东先生、汪敏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陈东先生、汪敏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陈东先生、汪敏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更换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亚金诚发来的《关于更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苏亚金诚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徐长俄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祥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苏亚金诚内部工作调整,苏亚金诚拟将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长俄更换为于龙斌;因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复核年限已达5年,苏亚金诚拟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更换为王宜峻。更换后,2022年度审计的签字注册会师为于龙斌(项目合伙人)、王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宜峻。

二、本次更换后的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龙斌,自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199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任苏亚金诚执行事务合伙人,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审计业务四部及北京分所。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6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4家。

(二)诚信记录

本次更换后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更换后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换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此次更换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更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2、本次更换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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